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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 - 輔導室 | 2024-04-10 | 點閱數: 116

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

「性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推廣-社區防暴宣講師」

113年培力訓練簡章

壹、依據:

        依衛生福利部110年1月8日衛部護字第1091461226 號函頒「社區防暴宣講師培力計畫」規劃及本中心112年2月6日修訂之「性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推廣-社區防暴宣講師」培力訓練計畫辦理。

貳、目的:

    為社區防暴意識扎根,並提升一般民眾對於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性騷擾防治或兒少、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受虐議題之敏感度,針對社區基層組織人員制訂系統性培力計畫,期望透過建立正確防暴知能、發揮在地影響力,加強向民眾宣導「暴力零容忍」觀念。

參、參訓對象:具熱忱之社會人士各社區發展協會、鄰里長及有實際參與性別暴力初級預防之個人、社區組織或民間團體及本中心志工,預估200人次。

肆、執行方式:

一、初階課程:

 (一)辦理時間及地點(2梯次擇1即可),共計16小時:

第一梯(假日班):112年4月27日(六)及4月28日(日) 8時20分至17時30分

★辦理地點:桃園市警政大樓8樓大禮堂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8樓)

第二梯(平日班):112年4月30日(二) 及5月1日(三)8時20分至17時30分

★辦理地點:新明公有零售市場7樓多功能活動空間(桃園市中壢區明德路60號7樓,請搭乘民權路側D號電梯進出)

 (二)初階課程考評機制:

1.考評機制:於初階課程結束後,依照課程內容進行選擇題筆試,以70分為及格。

2.完訓資格認定:初階課程需全程出席且筆試測驗及格,始可頒予「完訓證書」,並可參與「中階課程」培訓,否則將給予「參訓證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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